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
2、稳评责任主体: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
3、决策事项基本内容: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东侧,灌河入海口西岸。建设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品泊位及生产辅助设施,泊位总长度279m,设计吞吐量285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约2.4km的陆域管廊。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实施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群众等。
征求社会公众对工程实施的意见及建议,对社会稳定风险公众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委托单位及意见反馈方式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事项)由江苏开山岛港口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稳评责任主体王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5366096683;或者与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蒋女士联系,联系电话15861299580。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止。
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