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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新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第 一 次 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1浏览:886次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新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1次信息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计划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路47新建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 法律规定,向公众进行第1次信息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路47号

投资总额6.6亿元

占地面积:80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6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建设床位不小于500张。

二、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东路1

单位联系人: 张诗文

联系方式:13851203366

三、环评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2306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851286215

电子信箱:13851286215@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示选址、规模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施工方案技术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主体)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公示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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