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新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第 一 次 信息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新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1次信息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计划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路47号新建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 法律规定,向公众进行第1次信息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路47号
投资总额:6.6亿元
占地面积:80亩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6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建设床位不小于500张。
二、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东路1号
单位联系人: 张诗文
联系方式:13851203366
三、环评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851286215
电子信箱:13851286215@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示→选址、规模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施工方案技术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主体)→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公示→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2022年11月1日